安溪县金谷镇汤内村慈善会 关于基金管理使用修订意见
一、增加条款
汤内村户口的人员去世,慈善会在丧事后一个月内,给予家人 500 元慰问。
从安全性考虑,基金会资金严禁向私人或企业出借,必须全部 存放银行或做银行开展的理财产品。
二、修改条款
原《暂行方案》第三条基本原则和第四条具体办法的适度奖学等 处删除“应届”二字,“汤内籍”改为“汤内村户口”。整句分别修改 为:
1、适度奖学,指本村农村户口的安溪考生。
2、适度奖学。汤内村户口的考生,当年高考文科或理科成绩名 列汤内村第一名(本一线以上),分别一次性给予 1000 元奖励。汤内 村户口考生,当年高考考上北大清华,每人一次性给予 5000 元奖励。
三、本修订意见经安溪县金谷镇汤内村慈善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网上 讨论表决通过,自 4 月 18 日起执行,解释权归属常务理事会。
安溪县金谷镇汤内村慈善会
2021 年 4 月 18 日